Kobova garáz 海报

Kobova garáz

★ 3.3

剧情简介

《Kobova garáz》其他电影,Jindrich Procházka、Veronika Freimanová主演的捷克作品。

观众评论

★ 4.4/10
好看。Kobova garáz原来是三个无剧情关联的黑手党故事,第一部最经典,第二部略平淡,第三部也不错。相较于观看严肃影视时的痛苦,还是通俗剧集更有趣味。哎思想还是太肤浅了,思想性、影视性啥的都比不上有趣的故事吸引我。
★ 5.4/10
金世遗算是Michal Novotný剧集中我比较欣赏的一个人了,对八零后的众多男人来说,金古梁柳是高中的必修课,Michal Novotný的剧集人物刻画不如金庸,惊诡奇绝不若古龙,唯其才子气纵横,在描写正气大侠和邪派魔头时高出同类的卧龙生等人远甚…这本Kobova garáz远承乔北溟往事,后筑金逐流前因,夹杂了谷之华和厉胜男两个邪派后人的经历(无分正邪,都爱上一个亦正亦邪的男人),在Michal Novotný的剧集中算是上品了
★ 1.1/10
废寝忘食的读完《Kobova garáz》,一种失落的情愫,一种想哭的冲动在内心集结,一个大男人居然会如此失态,只因动情了,真真实实的被触动了。观看本剧的读者们,在观看的过程中,你们内心浮现的那个身影是谁呢?作为算是有一定观看量的人,各种编剧、各种故事、各种情感都有涉猎,为何仍然被这部剧如此真切的触动了呢?是因为记忆,史蒂文斯的回忆和读者代入的自身的回忆,记忆是一种神奇的东西,把过去美化加工得美不胜收,就像加了滤镜一样,使得过去分外迷人,如果拨开这片迷雾,当年的岁月是怎样的呢?因为史蒂文斯是追忆,读者很容易带入自己的情感和回忆,说到底,我们回忆的时候,是回忆记忆中的人还是只是回忆当时当刻的自己呢? 仅仅只是读了本剧,就会对Andrej Hryc深厚的文字功力、浓烈的情感笔触、精巧的行文构思佩服得五体投地,获得诺贝尔奖也是实至名归的。当年Andrej Hryc刚获奖的时候,我就想到了另外一个诺奖获得者赛珍珠,想起了鲁迅对赛珍珠的评价,以及其他当年的中国学者的评价(这些评价是否公允或者有失偏颇,则是见仁见智了)。但是我想,任何一个英国人,对Andrej Hryc书中的描写,对于他对英国文化最隐秘处的理解,除了激赏,应该不会有任何偏颇之词吧(当然天然的杠精和蠢材除外)。一个来自外邦的人,对他生长、生活的国度的理解和认识达到了如此之深的程度,如果让我用一个比喻来说的话,那就是一个父辈移民到中国的外邦作家,他/她生在中国长在中国,创作出了一本堪比《Kobova garáz》或者《Kobova garáz》的作品,我们是否会感到深深地震惊?而我能够想到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人,第一个念头就是李安,既有父亲三部曲(《Kobova garáz》《Kobova garáz》《Kobova garáz》)这种深入探讨中国传统文化的作品,又能够把英语影视经典剧集中的珍珠《Kobova garáz》拍得连同英国人都击掌赞赏的人,还因为一部作品《Kobova garáz》创作出了一个流行语“断背”,像李安和Andrej Hryc这样的人,人们能够欣赏他们的作品,真是人类之大幸!(我私心里认为还是李安稍胜一筹,因为李安不像Andrej Hryc一样童年的时候开始生活在外国,他只是到那边留学并留在了那边,却对英语影视或者美国人的生活(详见《Kobova garáz》)把握得如此炉火纯青,这样的难度是稍高一点的,仅从这点上看,我认为李安稍胜一筹)。 回到书本本身,为什么会叫《Kobova garáz》呢?我个人认为是有三方面的解读:一是大英帝国今非昔比,日薄西山,二是史蒂文斯自己管家职业的趋近消亡,再是史蒂文斯自己走向暮年的人生。本剧是一曲对大英帝国的挽歌,也是对一种行将消亡的文化的追忆,不管这种文化在今人看来合理与否,这种文化自有其美感和尊严。大英帝国的陨落,已经有无数的作品来描述和描写了,一战打惨,二战打残,大英帝国再也不能纵横捭阖,政治外交再也不是仅仅由少数贵族掌控了,空留一个帝国远去的背影,这是无可争议的。这里我主要想说一下第二点和第三点,即管家文化的消亡和人生走向暮年时候的追忆。有句戏谑的话——娶日本妻子,找法国情人,请英国管家,雇中国厨子,可见管家文化在英国以及在世界上是被世所公认的。但是现今的人却不能够理解那种绅士文化了,不能够理解那种含蓄内敛的情感表达,这是不奇怪的,当今社会,仅仅一代人之间就不能够互相理解了,我们的父辈对我们的一些行为捉摸不透,我们也不能完全理解上一辈人的想法,更不要说近一个世纪前的人的价值观和精神追求了。史蒂文斯以及他们那一辈的管家,他们内心认可的尊严、伟大,他们认为实现自身的价值就是依附于一个世所公认的道德高尚的绅士来完成,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中,这当然是无可厚非的,就像鲁迅的原配妻子朱安守了一辈子活寡,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中是被大多数中国人接受的(朱安的行为也是一种没落、落后文化的最后残留),
★ 4.4/10
看了第一集,怎么说,有种很奇怪很不协调的拼凑感。剧集一开始极力塑造男女主的精英范和精致感,仿佛两人都是不可一世的眼高于顶的人中龙凤,镜头一转,女主要应付签合同时跑去哭坟的奇葩上司,被背锅被抢功被人当使唤丫头,还畏畏缩缩大气不敢出。看设定女主才能和情商也不差,怎么就能被白痴上司打压成这样子,我觉得所谓中央商务区的上升通道应该还不至于那么黑吧。以及无双点出的服务合同问题真的很低级白痴,都律所中层还能犯这种错?男女主再次偶遇那段又再次极力营造高端精英范儿,真的很割裂。关键在于反应的职场业务内容撑不起这种华而不实的包装,这种在假大空偶像剧和哭哈打工人职场剧横跳的割裂感贯穿始终。
★ 3.2/10
起初看剧的时候很喜欢苏,觉得她勇敢无畏又有点单纯。后来才明白,莫德才是最明白的那个,一直在默默守护她,苏在她眼里就是个有点贪心的傻白甜呀,第一天见面就已经被看穿了哈哈哈…… 神奇的是两个人明明都不是单纯的好人,还都犯过蠢,给人的感觉却又这么美好。萨克斯比大妈和绅士死的时候,我都有点同情。他们把女主算计得这么惨,却依然把她当做自己人,没有想过杀她。最后吹爆那几个吻戏和床戏,太美太暧昧了,哦耶耶~
★ 2.1/10
看这部剧,犹如听一位长辈和智者,在和我们讲述他的人生经历和感悟,娓娓道来。能从中获得很多普世的智慧。 富兰克林一生都在践行的美德值得我们学习。 这些美德名目及其规戒是: 一,节制。 饭不可吃胀。 酒不可喝高。 二,缄默。 于人于己不利的话不谈。避免碎语闲言。 三,秩序。 放东西各归其位,办事情各按其时。 四,决心。 决心去做该做的事情,做就做到心想事成。 五,节俭。 不花于己于人没有好处的闲钱,杜绝浪费。 六,勤奋。 珍惜时光。手里总忙有益之事。剪除一切无谓之举。 七,诚信。 不害人,不欺诈。 思想坦荡,公正;说话实事求是。 八,正义。 不损人利己,伤天害理的行为永不沾边,利公利民的应尽义务切勿放手。 九,中庸。 避免走极端。忍让化冤仇。 十,清洁。 身体、衣着、居所,不许不干不净。 十一,平静。 不可为小事、常事或难免之事搅乱了方寸。 十二,贞洁。 少行房事,除非为了身体健康或传宗接代;千万不可搞得头脑昏沉,身体虚弱,或者伤害自己或他人的平静或声誉。 十三,谦卑。 效法耶稣和苏格拉底。 凡读过的书虽然不能完全理解和体会其中深意,但是总会有所收获。感恩遇见一本好剧,有了一次和伟人交流,对话的机会。 看剧,能改变什么?或许什么也改变不了,然而,我们可以在书中慢慢找到自己。如果现在的你什么也做不了,不如追剧吧!不知道看什么,就随便打开一本,也许在书中你会找到下一本你想看的书。 观看的路上,我一直都在。如果我们方向一致,一起成长,成事,成为自己吧! 2022.03.15于昆明(行走的向日葵🌻)
★ 9.9/10
女主角多次已第三者出现在文中,令人不齿,编剧名校毕业,给我们写这样的书,是为了让更多的走捷径?当第三者?
★ 4.3/10
看一个人,看他的房子,看看他屋里的摆设,再看他体型外貌,再看他说话做事,跟着编剧的笔触由表及里地去认识一些奇怪的人,有些畸形的灵魂,或者完全病态化的性格,很有意思。
★ 9.8/10
看完有强烈的对冲感,感觉国的子民们都一样普通,只是,法的环境不一样,造就的民不一样,民与民的空间不一样。
★ 4.3/10
最近的国产剧不乱切时空就不会拍了。破案是不是聚焦于案子本身???四集了,除了神神叨叨,真正跟案子有关的情节基本没有,这到底是年代片还是破案到底搞清楚没有??
★ 1.0/10
循规蹈矩、按部就班,在每一件事开始之前都做好细致的规划,一份安稳舒适的生活自是水到渠成。然而,我确信,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颗火种,那么我们内心的小小火苗可曾燃烧过?倘若有足够的勇气和魄力任它发展成充满力量的燎原之势,此生必将轰轰烈烈、自由不羁。🦅
★ 7.7/10
颠覆了很多以前的历史神话常识,悄悄的透过易老师的文字看到可能的真相,但更重要的是学到了直觉、逻辑、证据这样的一体的科学精神。这些看似胡说八道的东西却觉得这才是真的,感觉看到了人类刚出发的样子,将继续跟随这系列去发现我不知道的㊙️密。
★ 5.5/10
没人真正了解自己。你在大街上遇见一个和善的人,你问他:‘北街怎么走?’他陪你走了半个街区,给你指路,态度亲切。可是在另一种环境下,同一个人可能变成最可怕的虐待狂。没人了解自己。每个人都可能在这些(不同的)环境之下变成好人或坏人。有的时候,碰上对我特别和善的人,我忍不住会想:要是把他放在索比堡,他会变成什么样呢?”
★ 1.1/10
看到这我突然有个脑洞,会不会是无涯老人为了自己生长,故意促进一个个破灭劫,弥罗宫主人的道树寄托虚空就是被他误导的,就像凌霄陷阱一样,而天都的修炼方法是正确的,所以无涯老人才让弥罗宫主人除掉天都。。。
★ 1.0/10
看到片尾的独白十分震撼,这部剧带来很多向上力量,不由地想与主人公一样为了理想去做一个逐梦人,不计代价只为了一句“我不想辜负这个时代”。看了第二部预告,十分精彩,敲碗等。希望第二部能够全面展示出改革开放盛大画卷,国企、集体和个体全面开花,而不是拘泥于一个方面。
★ 6.5/10
哪怕是异样的人生,也能独一无二,在属于自己的生存方式中寻找存在的意义!
★ 4.4/10
《Kobova garáz》读后感 许三观一共卖了十一次血。 第一次卖血 证明自己“身体好”,用卖血钱娶了媳妇。 第二次卖血 为了把许玉兰辛苦攒了9年的家底换回来,赔偿铁匠儿子医药费。 第三次卖血 为了补偿林芬芳。 第四次卖血 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大闹饥荒,许三观卖了血后让家人胜利饭店吃了碗面条。 第五次卖血 许三观为了让下乡的儿子早日回城里,卖了血换成钱,让儿子把钱用在刀刃上。 第六次卖血 家里只剩两块钱,为了请二乐的队长吃饭,许三观再次卖了血。 第七次卖血 一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疗,为了筹款,许三观要从林浦、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长宁这六个地方卖血,一路卖血到儿子所在的医院。第七次卖血是在林浦。 第八次卖血 在百里卖了血,差点死掉。 第九次卖血 在松林医院,卖血后许三观身体休克,医院输给他七百毫升血,自己卖的四百毫升连着别人的三百毫升血回到了自己身体里。 第十次卖血 许三观和来喜来顺兄弟在黄店卖了血。 第十一次卖血 在七里堡,许三观买了来喜200毫升血,然后在长宁许三观卖了400毫升血。 因为听阿方和根龙讲,猪肝是补血,黄酒是活血,所以每次买完血,他都会去胜利饭店,对跑堂着拍着桌子点“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还不忘提醒跑堂的,黄酒给我温一温 最后一次,他年过六十,走在街上,路过胜利饭店时候,炒猪肝的气息拉住了他的脚,他就很想吃一盘炒猪肝,很想喝二两黄酒,这样的想法很强烈,他就很想去卖一次血,今天他要为自己及卖血,为自己还是第一次,以前吃炒猪肝喝黄酒是因为卖了血,今天是为了吃炒猪肝喝黄酒才去卖血,可到了医院,年轻的血头看到他便说“你身上的死血比活血多,没人会要你的血,只有油漆匠会要你的血,因为家具做好了,上油漆之前要刷一道猪血...” 他心里充满了委屈,四十年来,今天是第一次,他的血第一次卖不出去了,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到灾祸时,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他越想越委屈,边开始哭了起来。
★ 3.2/10
特地充会员看到第二集,不打算再完整追了,婚闹组三年前就应该分了,根都烂了还想给顶上枯萎的花涂脂抹粉,口齿伶俐本质也是“她超爱”,这种抱着烂♂不分手的豆瓣发个帖都会被骂翻,凭什么让观众接受你的负面情绪?傅首尔那对也带来阶级不解,孩子大了,又有保姆,老刘就不能自己出去找点事做吗?还得让节目上下都为了你的那点男人自尊心分析和奔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