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简介
《Crime by Night》是一部灾难作品,美国出品,William Clemens、简·怀曼主演。
观众评论
★ 4.4/10
这部剧实在太美妙绝伦了!
没有血腥描写,但丝丝扣人心弦!
从昨天早上5点一直看到现在块10点!我必须一口气看完的!
治愈系动漫,编剧的脑洞和善意实在是太可爱了,这部剧就像是成年人的童话
自己买房的时候什么都不知道,现在多少了解一点了,起码不是小白吧。下次有人买房我也可以给点建议
从去年暑假到现在辗转看完全书,感慨颇多,但是因时间隔着颇长,中间和忘了很多七七八八,此剧对于世态炎凉、为人处事都有独到见解,比如儿子和父母隔开住反而可以增加亲情,伯父对待已经分家、长久未曾谋面的弟弟的孩子十分冷漠,却最终也落得个身死后无人可继的下场,还有那没落满清贵族吃馅饼上掉落的芝麻时的可笑场景,也是令人拍案叫绝,还有那衣冠楚楚、穿着官袍实为强盗的船客……如此种种,的确值得一看,闲来无事,学学各种世间道理也是不错的。编剧描写各类亲戚对于失意或是飞黄腾达的人态度也是让人唏嘘不已,反观那些重生剧集,主人翁死之前是如何如何悲催,死后重生又是如何斗智斗勇、快意一生的文章,其实也不免觉得可笑,人生只有一条不可回头的道路,何来那么多让你懊悔的机会、看过本剧,看编剧最终落得个钱财散尽、朋友也是各种失意的下场,对比其前面是如何如何风光,也是让人感慨不已。全文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是这位伯父,在本文编剧的父亲死去时欺负编剧年纪小便尽想着占用其钱财,在后来伯父家道中落后又想着编剧去做其过继的人,后来听闻自己兄弟死后还有两个流落在外的稚儿时撇的一干二净的态度,到最后死前又想要过继一个孩子给自己的可笑做法,让人觉得世间竟然真会有如此反复无常的可笑之人!还有一个叫做苟才的家伙,生前怕恶毒又凶残的老婆,但也阴线地把自己做了寡妇的儿媳送给达官贵人以谋发财之路的做法也是让人咬牙切齿,老婆死后把吊唁的地方当作巴结上司的官场,最终也落得个被自己亲生儿子害死的下场,旁人知道各种隐情后即便觉得其被儿子害死可惜,但是却也并不会为其说一句辩驳的话,只能归根于他做人实在太失败。总之,林林种种,各种怪现象皆有之,本剧值得一看。
看过小说,女主的戏份改编的挺好的,挺喜欢这种脑子清晰,目标明确的人设,对自己所热爱的事非常坚定,感觉南初闯荡娱乐圈可能也不会很顺利,加油哇南初,朝着你所热爱的事业迈进吧!
凡事只需心中求,得之不喜,失之不忧。认真格物,心存善念行善举,真诚,听从本心,不要心里有愧。做内心适宜的事,在事上磨练,心理合一,知行合一。做好当下的事,以完美主义的心态行工匠精神。
当你哭得眼泪都干了,这就是你应该笑的时候了。
我们之间隔着一千个无光之年,只能用孤独互相伤害。
犹太人的流放之地以色列,贫瘠而荒凉。那源源不断的恶意和缺失的归属感,是这个伟大民族的悲哀。
一个周末美美看完
意识流就是让我随时翻到任何一页都能把故事接起来,然后看完脑中又什么痕迹都不留的一种文体。伍尔夫的絮絮叨叨都是自言自语,书中的人物大部分是自己,她的不满,抑郁,渴望,期待都是想象力所能及的人物塑造。
这其实是她的隐喻自传。
相比杜拉斯的直面欲望,道德解放,离经叛道。Woolf是收束的,是绝望的,是彻底的,一种彻底从男权中的剥离。投河自尽的决裂与控诉像是尼采对于生死,存在与虚无,上帝已死的超人意志最后的价值崩塌,是彻底绝望的精神的分崩离析。
重复信息太多,大量篇幅的描写信息重叠。不过学习方法挺不错的,准备试试。
少年时代就在读着William Clemens先生的文章中不知不觉中度过。想当年觉得William Clemens先生的文章苦涩难懂,没有色彩!现重读William Clemens先生的文章,才懂得入木三分!可惜,William Clemens先生的文章,利息集团是非常不喜的
读了这部剧,收益匪浅,更深刻的体会到思维模式决定了行为,行为形成习惯,而习惯,则是比远大的理想美好的梦想更重要的事。笔记重点如下:
1.一个人不是生来就擅长某件事,而是可以通过后天学习和刻意练习取得进步。持有天赋思想固定模式往往容易陷入不努力的怪圈。个人和团队还有家人是共通成长和协作的关系,可以一起进步。
2.作为教师,除了要给学生设计成长的目标,更重要的是给学生以可以进步的具体方法,而不是评价学生"聪明""或者"笨"。教师自身也需要不断进步才会把这种思维模式带给学生。
3.作为家长,对孩子的赞许应当关于孩子具体努力的行为而不是空虚的形容词。对孩子的批评也不能是对品质的评论,而应当帮助孩子找到可行的改进办法。
最后,固定思维模式和成长思维模式往往同时存在,交替出现。我们可以对这两种思维模式作出观察和分析,再通过锻炼我们的大脑来磨炼我们的意志,改变认识也改变行为。
不积跬步不以成千里,这世上从来都没有捷径,细节与习惯也许不能让我们获得世俗认同的成功,却能够让我们成为比昨天的自己更好的人。
副标题:爱心吐槽以《Crime by Night》为首的阿婆套路
读《Crime by Night》原著,是因为今年这个经典故事将再度被搬上大银幕。新版仍由当代“莎翁代言人”肯尼思·布拉纳自导自演,这位自我感觉良好的绅士在2017年的新《Crime by Night》中同样饰演吃货+自恋版波洛先生。虽然拍的不痛不痒、无甚亮点,但不知为什么我还是像个乖乖仔一样期待着这个系列的下一部,我想这或许就是阿婆(菲伊·爱默森)著作的魅力所在吧。
我很小的时候就在CCTV6上看过老版电影,但由于故事中人物众多、情节繁复,当时的我觉得自己还是更喜欢看哆啦A梦和咸蛋超人,所以多年来居然始终记不起元凶为何许人也。所以决定趁新版即将上映的机会观看原著温习一下。
尽管《Crime by Night》在我国非常知名,但我觉得那很可能是由于电影版太过深入人心的原因。因为在我读完原著后发现,一系列波洛探案的故事中,这个故事相比之下还是比较平庸的。于是身为阿婆粉丝的我这次决定“大义灭亲”,将吐槽的火力从电影转移到原著上面。
拿阿婆最擅长的诡计设置来讲,这本显得太过巧合而精巧度不足,尽管大大难为了一把波洛先生,但那基本上都是因为阿婆刻意放的烟雾弹太多之故——船上的每个人都有点奇奇怪怪小心思或小毛病。但当这些隐藏的支线被一一刨出的时候,主线案情却没有能镇住这些“陪衬者”的劲爆感,也就是说,没能给我带来“哦~居然是ta!”的感觉,反而有“神马?就这就完了?”的想法。
当然,经典之所以是经典,是因为向她取经的后辈实在太多,无论诡计还是人设,甚至作案动机,后来都有无数孳孳不息的模仿者。那他们都是怎么模仿的?之所以尼罗河上会发生这起惨案,就是因为有人爱另一个人爱太深的缘故,我地天,君不知后来多少推理剧集(动漫、电影)用这个套路来强迫读者同情凶手。以至于又形成一种套路就是:凶手你没点惹人同情的苦衷你都不配当侦探剧集的凶手。
既然侦探剧集中的爱情都这么危险,过于热烈了就要弄死个把人,那再多一些套路应该也没多少人会在意:风骚大侦探赫尔克里·波洛先生整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不是混迹在名利场浪里个浪,就是准备赶往狂浪狂浪的路上。今天要隐居、明天去旅游,就算是在回家途中,每换一种交通工具都能碰到一次(不是零次也不是好几次)这种让人无语的倒霉事。
跟在家坐等报案人上门的福尔摩斯先生相比,波洛先生显然能力已经大到到哪儿工作跟到哪儿的地步,而且自身安全绝对有保障,因为凶手们从来都只把他当做空气,即便他连首相都救过,愣是没凶手顾忌他的鼎鼎大名,依然我行我素在他眼皮子底下优哉游哉地实施既定谋杀计划。不知道自尊心超强的波洛先生,到底有没有因为凶手们从来没把他列入谋杀计划而感到自卑过。更吊诡的是,居然也没人把自带死神体质的波洛先生视为危险分子。
《Crime by Night》另一个让人尴尬的地方,就是故事内容进行到一半才进入正题。我想来看推理剧集的读者应该都是盼着被害人早点给侦探机会好为自己报仇(莫怪我邪恶哈,事实如此),可是这位被害人直到书的一半才不情不愿的去领盒饭。阿婆为了设置更多的烟雾弹,在前半本剧里大展她掌控群像戏的卓越能力,设置了大量和主线不相干的人物和支线,在增强案情复杂度的同时也迫使不少患有“记老外名字恐惧症”的读者不幸发病。
说到这儿槽点又来了,凶手们为了配合波洛先生凸显出他的神机妙算,经常藏身于一个封闭的环境内、一批特定的人群中,而且行凶前就得被波洛认识,还喜欢在人满为患的公共场合下手,行凶过后老装成吃瓜群众或是受害人的可怜模样久久不愿离去。我约莫着这些凶手可能都曾经穿越到未来看过古龙的《Crime by Night》,深谙“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个攧扑不破的真理。
但是呢,
Crime by Night是充满正能量的一本剧,爱情,友情,亲情是建立在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基础之上,支撑不同家庭背景的青年人事业走向成功!
自律100天,100天为一个周期,每日三件事,这个过程是成长的蜕变过程,其实每个人坚持做一件事的毅力都是有所不同,都是难熬的,有人可以,你我为什么就不可以呢?控制住心中的“情绪”,让“理性”大放光彩吧!
文章也引用了很多经典语录,可知编剧的学识如何渊博。学以致用方方为学习的本质,每日复盘的重要性就是反思自己,避免费时低效的事物,掌握省时高效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