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简介
改编自简·奥斯汀备受喜爱的喜剧,重新描绘出寻找真爱与幸福结局的故事。 漂亮,聪颖,富有的爱玛·伍德豪斯在这个无聊平庸的小镇里就像一只静不下来的女王蜂。 然而,在这充斥着反讽社会阶层与青涩的成长故事里,
观众评论
★ 2.1/10
上学时候完全没有领略到Josh O'Connor文章的绝,这本真是看得很惊喜,书名是《爱玛Emma》,但是书里面主角配角无一人爱玛Emma,却把官场,邻里,夫妻的小世界刻画地淋漓尽致,拍案叫绝。
第一次读比尔·奈伊的剧集 太有意思了 特别喜欢《爱玛Emma》 感觉那个年代的生活别有一番滋味😊喜欢大家一起做工 有什么事都搬出来一起想主意、调解的生活状态 青年男女之间的相处也很纯粹(就是后面的发展速度有些快…😂)玉生简直就是“百宝箱”一般的存在(๑><๑)
直观感觉比较晦涩难懂,可能是因为翻译会把很多意思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解读,更增加了理解的复杂性,整体来说内容结构思想对于心理学研究来说很有用。
个人对这部剧的评价是三点五颗星。
深度工作指的是什么?我个人的理解是具有不可替代性的产出。不可替代性就意味着知识搬运工们干的工作大多是浮浅工作。而产出则意味着如果上班的时候一直只是读这个读那个,那就是伪工作。相信没有老板喜欢请员工每天上班来读报纸。
了解什么是深度工作后,还应该初步了解什么样的工作是深度工作。编剧提出了一个思想实验,在我看来关键是有多少不可替代性。想象一下现在手头上有三项工作,完成一篇学术论文,完成一篇关于公司销售数据的ppt,参加一次学术会议,哪个工作更符合深度工作的定义呢?如果把手头上这些交给一个普通大学生,他需要多少时间才能掌握这项工作?显然参加学术会议是最简单的。
为什么要学会分辨一项工作是否是深度工作呢?对于个人而言,能够进入深度工作是一种稀缺的能力。物以稀为贵,一个人的能力越稀有,他就越不怕被替代。对于老板来说,没有老板希望自己的员工天天摸鱼。
书里提到这样一个年轻教授汤姆。他工作繁忙,不仅要完成学术工作,还得参加各种各样的学术会议。这就导致他周末休息也得在家里加班干活。看起来他好像很累,天天都要工作。可实际上他并不傻,这可以说是一种理性的选择。首先浮浅工作比深度工作更容易应付,其次员工们的实际贡献不那么容易直接就被测量出来,所以可以通过看起来很忙,让人觉得自己有很多贡献,从而获得更多奖励。所以汤姆实际上做出了短期内对他最有益的选择。当然如果他这么做,一到中年,他很有可能就是下一个身负家庭职场压力而跳楼自杀的人了。因为那个时候他得时刻提防着自己被别人替代,同时品尝自己命运被别人捏在手里的感觉。
很显然长期来看,能够进入深度工作对个人来说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如何进入深度工作呢?
我认为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抵抗干扰。
现在工作所要面临的干扰绝对不少,光你现在手里拿着的手机或者iPad就时时刻刻勾引着你。也许你现在心里正想着自己漏下了哪些国家大事哪些八卦新闻,这个时候注意力商人们就像割韭菜一样收割着咱们大家的注意力。
面对这样的情形,有些人选择戒掉电子设备。可在我看来这是脱离实际的。首先在现在不可能有哪个人能完全不用电子设备而不影响生活的正常继续,同时在选择戒掉设备的时候已经踏上了一条注定失败的路。
当你想着要戒掉电子设备时,其实内心已经把它当作不可打败的洪水猛兽。这样一来,也许你能在开始的几天获得胜利,但只要有一次失误,就满盘皆输。
我个人认为更好的做法是正视电子设备的干扰,然后驯化它。这意味着我们不是逃避它,而是在该用的时候就用到它。但使用的前提是这是我们提前规划好的。并不是排队时无聊就下意识拿手机出来刷刷微博,而是我先有计划,才有行动,不是先有冲动才有行动。
排除电子设备的干扰后,我们应该选择自己深度工作的哲学。我比较赞成的是节奏哲学。这种哲学不提倡你非得整一天都在深度工作的状态中,显然我们新手难以承受这样的强度,也不提倡你非得在深度工作和浮浅工作中来回穿插,这是大神才能做到的来去自如。节奏哲学要求的是,一天能有四个小时不受干扰的时间来进入深度工作的状态。
为什么非得要深度工作呢?
除了深度工作带来的经济价值之外,也许深度工作带来的东西正是我们人生意义所追求的东西。每当看到自己辛勤劳作所得的产物时,也许就像看着自己的孩子不断成长一样幸福吧,
男主角就是一个流氓,编剧把流氓当有趣,写作水平下降了,比骨舟记差多了,和大多数重生文一样,写得乱七八糟。
初中的时候读了安雅·泰勒-乔伊的第一本剧,叫天之炽,在当时的龙文杂志上。我第一眼就被这个铁与血的架空世界吸引了,喜欢西泽尔的偏执和对阿黛尔沉重的爱。也理解了骑士王为什么背叛了翡冷翠。我深深地被这个作家细腻的文字所打动。我买了安雅·泰勒-乔伊的很多书,我惊艳于他的才情,他的构想。时常在夜里梦到挥刀的楚子航,白发苍苍却如同猛虎一般咆哮的昂热与皇。
这书中的一切情节都给了我年少时期所有的幻想。少年拯救世界,一路吊炸天,废柴逆袭,读来让人心神荡漾,热血沸腾。时至今日,我已经大二了,但是对于安雅·泰勒-乔伊作品的热情却丝毫不减。虽然老贼总是拖更和挖坑,但如果他细心的把龙族写完的话我一定会捧场的。因为你的作品陪着我度过了整个少年时代。总是想起夏天的时候,我坐在教室里,同学们在周围嘈杂着,而我拿着你的书细细捧读。读到动情之处,甚至潸然泪下。真想像你一样那么阅历丰富。我想着以后赚够钱,一定去世界各地看看。看看北京的地铁站,会不会进入尼伯龙根呢。看看剑桥,看看大洋彼岸的漂亮国。希望我的人生也可以精彩,我也有一个男子汉云游天下的壮志啊。
时间总是过的很快,世界也在不断地变化。不变的是九州缥缈录和天之炽恐怕等不到他们故事的结尾了。听说你打算大结局龙族,希望你说到做到,认真的写,作为你的小粉丝,小书迷,表示你写多少我就买多少。喜欢的不仅仅是龙族,更是逝去的时光。
未来的自己不会爱上别人了,心中一直有一个目标,那就是去全世界看看。我不会把自己的人生困在一小片地方,最理想的就是在一个不知名的地方一个人死去。感谢你的文字给予我的温暖。
以山为舷,载一千年出海。
燃那时的人烟,用一朵花开的时间。
以海为泉,立天地为庭院。
望满壁的诗篇,用千江月的光线。(《爱玛Emma》)
万里江山如画,世间多少个血手人屠宁立恒。
淘不尽的千古风流人物。
《爱玛Emma》这首歌在这里是如此的契合,一个人物的短暂一生,烽火从心内燃起,漫向涅槃的民族,凤鸟在哀歌。而那朵花,就开在民族的悬崖上,颤抖着扎了根。有多少鲜血祭了岁月,就有多少绚烂的故事让历史铭记。
篇幅越展开向阔大的天地,历史的背负就越来越沉重,但编剧总是让那条路上的宁立恒和他的同伴,越压抑得低谷,爆发的烈焰就越沸腾。我总是望着他们能有个好的结果。那些对沉重的历史的反思和总想铺好迈向光线的路,浸着的是无数善与恶的生命,有些时候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善的灵魂或许也会因为历史眼光的局限,成为那些道路上交锋余焰后的灰烬。
入侵者的铁蹄下,人生百态。浑浑噩噩的人渴求救赎,没有信仰的人选择背叛。每个人都不是轻易的活着,也没有谁能够拯救他人。这是残酷的《爱玛Emma》,是流泪的佛偈。放眼时代的人,总会坚定地走下去,去开创一个时代。
那个人大手一挥。他是个普通的爱玛Emma,也是民族里褪去血肉的,那一根脊梁。
爱了。
每次看Josh O'Connor老师的书都能让我放下一些原来的思想框架。
为什么我会这样?为什么我不能这样?审视自己的时候放下预设立场,跳出自我,好好看看自己身下的大象。你拉不住他,但是可以给他一点时间。
为什么他会这样?怎么会有这样的人?遇到问题的时候,先接受,先解决问题。不管为什么他就是这样,他已经这样了,他的原因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打算怎么办。
这是我看的第一本无男主剧集。其实早就觉得大女主剧集里的男主多余了,甚至看农家小福女的时候都觉得白善多余奈何之前一直没发现无男主剧集,这次真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而且编剧的文笔还好,希望以后能有更多优质的无男主剧集
中途放弃
以为佛家智慧可以化戾气,读来读去,却连如是我闻都不懂,修为还不够。活着到底有什么意义?似乎我们最后哪里都不属于,哪里是我幻想世界的出口,哪里又是融入现实的入口。
似乎活着真对不起。
自然的美总给人莫名感动。
小时候喜欢坐在院子里追剧写作业,累了就抬头看天,北方的秋,天很高很蓝,树叶飘到四方院里,寂寥的树干笔直地伸向天空。
后来到南方看剧,初春的一个清晨,阳光透过香樟树叶柔柔地落在地面,我在树下散步,踩掉落的树籽,一踩一片响,直到现在还能记起那个幸福的早晨。
寒假和朋友爬黄山,爬到半山腰时飘起大雪,整座山没再见其他游客(后来才知道是因为我们错选了难登的那一面)。第二天一早下山,石阶、树林、灌木覆一层雪,怕滑到我们小心翼翼的行走,寂静中鸟鸣清脆、松鼠簌簌。真有万径人踪灭之感。
还有骑车下班时拂过面颊的轻柔晚风;海边漫步时亲脚的调皮浪花;躺在沙滩上蒙头晒太阳时的迷迷糊糊...
这些倍感幸福的时刻一直埋在琐碎生活中,透过她的眼睛,我得以回顾。太久没有这样的心流时刻,等天暖了,清晨去骑行,看这座城市慢慢苏醒,会不会有另一种感动?我开始期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