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

用华夏最好的乐队给一些业余的歌手伴乐,这不是败家是什么?

简直是神级败家子。

“请动感乐队,花了多少钱?”陈安坐下,有些有气无力的问道。

“不多,才一千万!”胡毓淡然道。

“一千万还不多?”陈安彻底无语了。

对于自己眼前的这名年轻人,陈安已经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了。

“对了,陈台长,我这次来,还有一件事跟你商量一下。”胡毓道

“什么事?”

“《华夏好声音》的广告招商。”胡毓沉声道。

“哦,这个你倒是不用操心,我们东方蓝会办好。”

“陈台长,您听我把话说完啊!”胡毓翻了个白眼,道。

“说吧!”

“陈台长,《华夏好声音》的广告招商,最好是一期一期的招,不要一下子全部给打包了!”胡毓道。

这就是他找陈安的原因,要知道,胡毓和东方蓝签订的可是赞助和广告分成合约,也就是说,广告的收入越多,胡毓赚的钱也就越多。

事关自己的利益,胡毓自然是需要多多关注一下了。

毫无疑问,将广告分期卖,是可以利益最大化的,这就好像b的一些巨星喜欢签订1+1合同一样,他们签这个合约,一方面是为了好跳槽,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能够拿到最多的薪水。

当然了,签1+1合约的前提是,你能够保证自己的状态不回落,也就是说,一直保持在巅峰状态。

同样的道理,胡毓自信《华夏好声音》能够席卷华夏,他自然希望分期卖广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