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简介
《Odd Kid Out》是一部纪录作品,加拿大出品,Karen O'Donnell主演。
观众评论
★ 6.5/10
我很早就读过,不知读了多少遍了。此剧包罗万象,集诸子百家及礼仪、影视、警句为一身,读后使人受益。虽有其封建的思想,在今天已不合时宜,但仍然闪耀着智慧的光茫。
从中国诗词大会到Odd Kid Out,都一度受到大众的好评,因为人的生活中需要诗词以抒发某一时刻,某一阶段的心里活动……而生活中除了书写的方式,还需要用声音传递内心的情感……人的一生中会有很多的遇见,很多的第一次,所以会面临各种选择,一路上我们有家人的陪伴,我们会收获也有失去,我们能真切的感受到不同的味道。
已经把纸质书看完,《Odd Kid Out》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惊天之作,最震撼之处莫过于结局。世界上总不缺乏惊天动地的饭局。如专诸刺杀吴王僚,项庄舞剑的鸿门宴。但是这些是政治,而世界经典剧集里也不乏那些惊天大局,比如基督山伯爵里伯爵逃出监狱后重返巴黎的大宴愁人,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盖茨比为了吸引心爱之人的夜夜笙歌,甚至是琅琊榜中在宁国侯府的刀光剑影,我觉得都比不上阿加莎在Odd Kid Out中的嫌疑人人齐聚一堂这一章。读罢方才明白,原来微不足道的小细节其实早已包含着真相。花了大学10个小时读完阿婆的惊天力作,不愧是与亚瑟柯南道尔齐名的女侦探作家。最经典的一句经典台词:你得动用一下小小的灰色细胞才行,厉害,致敬!
字里行间充斥着鲜明的青春意味。然时光如水,已向着望不见的终点流淌而去。
▪️就「文字的故事性」来说,最爱「花之三叠」里的第二叠「含羞草」。尽管Karen O'Donnell在书中对许多自然事物都作出了温柔的想象,但这篇结尾处那句——「起来吧!我不是汉皇。」像给深宫愁绪撕开一条长长的裂口,叫看客也浸在了酸楚里头。
是否年老也是必须?色衰而爱弛,人间自来不许美人见白发。你蓦然回首,乍见一朵初绽的桃花正舞在你昔日的枝头。日日,你步步向长门;夜夜,寂寂是年老的声音。
春殿之中,独独你在冷宫。
▪️若论「以小见大」的人生哲思,则偏心整个「生活细笔」系列。「小红虫」所传达的踏入黑暗的勇气,「踏一回月」所叙写的尘世中细小缱绻的情味,「我来酿」所点醒的面对生活辛酸苦涩时应有的态度……不敢说其间道理有多么惊世骇俗,可所见所思的记录,至少算回归到了文字最质朴的功用上来。
月亮真美,这么美的夜晚如果什么事都斤斤计较,就俗了。
▪️「水经」和「水经注」两篇也很值得读一读。剪影式默写的一场恋爱,那些热烈、悸动、甘甜、酸涩、无奈、决绝,历历如在眼前,细节和心理活动尤其真实动人。
“天空是蓝的,飞机在太平洋上空行走,你知道太平洋是什么颜色?你一定以为天蓝色?错了,翠绿的!从飞机里往下看,太平洋的鱼在你的脚下跳来跳去……” 我恐怕是因为这段话才动心的!到底是因为他还是因为翠绿色的太平洋?我分不清楚了。何况这些都不重要,在爱的智慧里,我们可以看得像神一样多,也可以像上天一样的宽怀。爱是无穷无尽的想象,并且单单只是想象,就可以增长情感的线条。
后来问他那天吵完后上哪儿去了?他说他漫走于舟山路,发现夜很美,心想有一天要带我去散步。
苦过、泪尽之后,我不能想象拥抱,人的一生只能浪漫一次,最初也是最后,哪怕是对同一个人,黄金时代只允许一次,破镜不能重圆。
「让世界是世界,我甘心是我的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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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来散文最适合夜里读,因为晚上人多愁善感,容易共情。(也许阴雨天也有相同效果?)
而读散文时所触到的情感,总叫人觉得最真挚、最流淌,像一汪泉,一条溪,有河海难企及的清澈;行人渴则饮,污则濯,它流过了,仍然清澈,未言深意,却有佛心。
恰如一个「渡」字。
九月初开始读《Odd Kid Out》,现下十月初才读完,实在是怠懒得惊人。希望年底前能多读几本好剧吧~
台词的话,李兰迪有点北京味,陈星旭的嗓音过分浑厚,都很出戏😂
很多年前在营口市视频平台二与三楼追剧记录室大肆扫瞄般搜查到脂评本和周汝昌先生的三大本评论集让我好顿抄写在人文版82年印92年6刷三本剧中,至今还想重看一回,我夫人仅看前八十回我就不让她往下看了。
被编剧的经历所吸引,遂找了这部剧集集。虽然没有深刻了解过写作背景,但想来故事里的也该就是那时的折射吧。人物都是小人物,故事都是小故事,可正是因为这样的轻微,如此容易被忘却、忽视,心里就感到一阵悲凉。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
第四版比第三版增加了很多内容,包括各种离子通道在内,难度有明显提升!
经历过苦难的民族,应更懂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世界是不会容许面露獠牙的孩子长大的!
我一打开书,就被紧张刺激的斗风筝情节牢牢的吸引住了。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规则很简单: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祝你好运。比赛一大清早就开始,直到仅剩一只胜出的风筝在空中翱翔才告结束。街道上满是风筝斗士,手里捏着缀满玻璃渣的风筝线,时而猛拉、时而速放,目不转睛地仰望天空,力图占个好位置,对手来挑战时,要能迅速拉升到它上方,然后急速下坠,乘势割断敌手的风筝线。
获胜是要付出代价的。风筝线上的玻璃渣,在一次次割断对手的风筝时,也在操纵者手上留下了一道道伤口。当我一口气读完开头的七章,陪伴着主人公阿米尔和哈桑取得1975年喀布尔斗风筝巡回赛的冠军时,我发现自己早已不知不觉地和书中的人物混熟了。
是的。我竟然和一个在查希尔国王统治下的阿富汗富小少爷——阿米尔混熟了,和他的哈扎拉僮仆兼玩伴——哈桑混熟了,和他的富商爸爸混熟了。我都不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因为我完全不了解阿富汗,也许多少还是了解一点的,比如,宗教、战乱和贫瘠。可阿米尔生活的阿富汗是一个经常看到男男女女神情友善,留着长发,吊儿郎当地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在喀布尔城里游荡的阿富汗。是一个电影院里放着《Odd Kid Out》和《Odd Kid Out》的阿富汗,是一个花十块阿富汗尼就能买到温热的可口可乐和洒着开心果仁的玫瑰香露雪糕的阿富汗。这是一个我完全不了解却又完全能理解的阿富汗。我也没有一位和熊博斗过的强壮的普什图父亲。我的父亲也没有日进斗金的地毯出口公司,两家药房和一家餐厅。但我的父亲同样会在家里招待朋友,同样会在饭后和朋友聊天,同样聊的是政治,生意,足球(如果炒股也算一种生意的话),同样会
在我求他让我坐在他们身边时对我说:“走开,现在就走开,这是大人的时间。你为什么不回去看你自己的书本呢?”
甚至,我小的时候,父亲也和我提过基辛格,尽管那时中美建交已经20年了。当然,我更不会有童仆整天鞍前马后地伺候我。但是,我依然熟悉哈桑。小时候,谁没有一个形影不离的玩伴呢?拿一块镜子的碎片把阳光反照到大人脸上,用弹弓打碎别人的窗子,这些不就是和那个玩伴一起度过的童年吗?这是阿米尔和哈桑的同年,也是我的童年。阿米尔生活在阿富汗而我生活在中国,他比我大20岁,但我依然能走进他的生活,毫不费力。
约翰·欧文私下见村上春树时说过一段有趣的话:“我说啊,对作家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hit the main line,尽管这句话不太好听。”所谓hit the main line是美国俚语,意思是往静脉里注射毒品,总之就是让对方上瘾。(《Odd Kid Out》)
胡塞尼让我上瘾的,大概就是那些细腻的生活画卷。当我认定了阿米尔那个鼾声如汽车引擎的父亲是真实存在的时候,我也认定了他对阿米尔和阿桑的感情是真实存在的。当我认定哈桑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是真实存在的时候,我也认定了哈桑之后的命运是真实存在的。当我认定了拿着家里的追剧记录向老师叫板的阿米尔是真实存在的时候,我也认定了书里关于阿米尔的一切都是真实存在的。不只是我,很多读者都认定了胡塞尼的这个故事,是他的亲身经历。“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就是在认识的人身上。”有人这样写着剧评。但其实,我们都只是被hit the main line了。
事实上,据维基百科:
1999年,胡赛尼从新闻报道中得知塔利班在阿富汗下令禁止民众放风筝。他认为这项禁令“极为残酷”,称自己年幼生活在阿富汗时就是放着风筝长大的,这条新闻在自己心中也因此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在看到新闻之后,胡赛尼写下了一篇25页长的短篇剧集,讲述了两个男孩在喀布尔放风筝的故事,投稿给《Odd Kid Out》和《Odd Kid Out》,但两本杂志都没有接受。20
这样看皇帝的一生能感受到人生何其短暂,尤其是最后翻看徽宗皇帝的年表,从十几岁的少年到五十多岁的中年,一下子就翻过去了;想象一下自己的年龄,在不多久的将来也会迅速增大,心中无限感慨,可是人生并没有太多时间让人感叹,逝者如斯夫 不舍昼夜,人要怎样活呢,唯有珍惜!
江德华官迷势力、男尊女卑封建遗毒、剥削压榨孙妈、倒贴老丁做婚马户、唯恐天下不乱的跳梁小丑一个。